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三门峡豫西机床有限公司的
决 定
( 2013 年 12 月 24 日)
为鼓励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共陕县县委 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3 年工作意见的通知》(陕发 〔 2013 〕 3 号 )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成功建立 “ 河南省智能制造院士工作站 ” 的三门峡豫西机床有限公司奖励人民 币 30 万元 。
希望三门峡豫西机床有限公司以 “ 河南省智能制造院士工作站 ” 建立为契机,大力开展联合攻关,积极引进、转化院士团队新技术、新成果,培养企业创新型人才,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在高新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县域各企业要以 三门峡豫西机床有限公司为榜样,切实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为开创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局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 科技 企业 奖励 决定
抄送: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12 月 24 日 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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