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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2014〕15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财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 20 13 年度财税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 工作者 的决定

 

201 4 2 28

 

    201 3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 认真贯彻 党的十 八 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 精神,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财税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开拓进取,顽强拼搏,较好 地 完成了 年初确定的 财税收入 目标 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作 出了积极贡献。 全县 公共财政 预算收入完成 10.93 亿元,增长 17.3 % , 全县 公共财政预算 支出完成 17.8 亿元, 增长 8.3% 。 在财税工作中, 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弘扬成绩,激励全县上下再接再厉,再创辉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 王家后乡 等 38 个先进集体和 阴高卓等 50 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继续发扬团结拼搏 、 奋勇争先精神,在全县财税工作中再立新功。全县各级 、 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 真 学习他们团结 协作、迎难而上、 求真务实、 奋发有为 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扎实工作, 为建设富裕 、 文明、生态 、 和谐 新陕县 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陕县 201 3 年度财税工作先进集体 和 先进工作者名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2 月 28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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