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县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嘉奖的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3
年,全县财政、国税、地税系统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
标任务,积极
培植税源,
依法加强征管,科学安排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办大事,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
16.3
亿
元,增长
34.7%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
10
亿元,完成
10.93
亿元,增长
17.3%
,收入规模和增速均在全市排名第三,全省排名第
21
位,比
2012
年前移
1
个位次。全县地方财政支出达
24.6
亿元,增长
24.8%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
17.8
亿元,增长
8.3%
。为激励先进,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嘉奖。
希望全县财政、国税、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振奋精神,克难攻坚,务实重干,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陕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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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 月 26 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2 月 26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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