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陕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陕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主 任:赵 勇(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主 任:冯俊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高金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苏占云(县政府副县长)
王贯新(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张海岩(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宝银(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尚红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银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刘正理(县发改委主任)
程明波(县财政局局长)
范英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乔恒军(县环保局局长)
杜占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麦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贞伟(县林业局局长)
郭海阳(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巷业(县城管局局长)
董建筑(县电业局局长)
赵玉民(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跃斌(大营镇镇长)
段 晶(原店镇镇长)
杨盛波(张湾乡乡长)
马肖剑(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杜占雄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马肖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4 年 1 月 22 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1 月 22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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