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
2014
〕
52
号)要求,我县定于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
地名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形态和载体,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乡土文化的历史见证与记忆,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在日常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准确掌握地名信息的根本途径。我县地处豫西山区,地形地貌复杂,地名信息种类繁多,地名历史文化厚重。近
30
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变迁迅速,地名在数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地名不断更迭、消失,新地名大量涌现,有地无名、名实不符、一地多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地名信息陈旧等问题日渐突出,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无法满足社会各界对地名服务越来越高的需求,亟需进一步强化地名基础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和开发运用我县的地名信息,对于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服务国防建设,助推经济发展,方便社会交流交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传承弘扬优秀地名历史文化,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地名普查的范围、内容
普查范围:陕县行政区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尚未命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三、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陕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地名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按照
“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
”
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地名普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
2015
年
1
月开始,到
2018
年
6
月
30
日结束。按照
“
试点先行、压茬跟进,重点督促、全面落实
”
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实施。全国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5
年
1
月至
6
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完成普查及汇总、上报和自查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
年
1
月至
6
月,迎接三门峡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四)完善成果阶段。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完成成果完善、汇总和上报,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工作计划和普查方案;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主动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
(二)加强普查力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按照工作量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普查工作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
(三)确保普查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提高普查效率和准确性。要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陕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
年
1
月
16
日
附
件
陕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葛海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玉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陈宏勇(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秦金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陈庭鹤(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罗亚宁(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牛安峰(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英才(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玉民(县公安局副局长)
辛江峰(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卫红(县编办副主任科员)
卫松梅(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乾宏(县商务局副局长)
李伟超(县文广新局纪检书记)
薛建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成锁(县计生委副主任)
秦淑红(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建洋(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润兰(县粮食局副局长)
宋红军(县旅游局副局长)
杨
海(县工商局副局长
)
别文波(县林业局党委委员)
王金保(县安监局主任科员)
吴爱丽(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马肖剑(县
城乡规划办副主任
)
杨红卫(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何晓东(县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李满堂(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监察大队队长)
王朝伟(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民政局,牛安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