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矿业总公司予以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4
年,县矿业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
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
挖掘税源潜力,强化税费征管,
矿产品过站量
完成
412.2
万吨,增长
91.2
万吨,超
出县定目标
112.2
万吨,实现财税收入
3.41
亿元,增长
69.2%
,矿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全县财税收入持续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矿业总公司予以嘉奖。
希望县矿业总公司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
县矿业总公司为榜样,
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打造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新陕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