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 成 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县政府决定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
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和联系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附件:陕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名单
2015 年 10 月 28 日
附 件
陕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名单
陈芳芳 三门峡市党校教务处处长 副教授
孔耀明 高级律师
陈启超 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级律师
白 雪 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级律师
张 华 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级律师
王双魁 河南陕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阴高松 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0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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