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豫政〔 2015 〕 55 号 )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 “ 三农 ” 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和县情县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 查清我国、我省、我市和我县 “ 三农 ” 基本情况 , 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 , 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 对科学制定 “ 三农 ” 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县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 农村住户 , 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 村民委员会 ; 乡镇政府。
普查的行业包括 : 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 , 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 , 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 , 新农村建设情况 , 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2016 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县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 , 县政府决定成立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 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农业普查工作 , 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 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 , 突出重点 , 优化方式 , 统一组织 , 创新手段 , 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 ,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 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 ; 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 ,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 , 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 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 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要及时采取措施 , 切实予以解决。县财政局要保障普查经费。县乡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 居民委员会 ) 的作用 , 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 , 做好调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 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 , 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 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 , 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 稳定普查工作队伍 , 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 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 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 , 专款专用 , 厉行节约 , 防止浪费。
六、普查工作要求
( 一 ) 坚持依法普查。 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73 号 ) 有关规定 , 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 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 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 , 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 , 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 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 , 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 二 )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 , 准确测量我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 , 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 ; 要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 , 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 , 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 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 三 ) 加强宣传引导。 县统计局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 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 , 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 , 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 , 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 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 , 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 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 : 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5 年 12 月 24 日
附 件
陕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 冯俊珍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副组长 : 尚红英 ( 县政府办副主任 )
蔡 翔 ( 县统计局局长 )
朱青海 (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辛江峰 ( 县财政局副局长 )
贺彩霞 ( 县农业局副局长 )
成 员 : 郝国超 ( 县外宣办主任 )
王万杰 ( 县委农办副主任 )
秦金朝 ( 县教体局副局长 )
赵玉民 (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李金丁 ( 县民政局副局长 )
王保德 ( 县司法局副局长 )
李建合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水铁军 (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张晓泽 ( 县水利局副局长 )
杨荣木 (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
张海涛 (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
杨 海 ( 县 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 副局长 )
乔恒润 ( 县文广新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
刘 飞 ( 县统计局副局长 )
白润成 ( 县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
薛朋让 ( 国家统计局陕县调查队纪检联 络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 刘飞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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