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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陕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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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陕政〔2018〕14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宫前乡人民政府予以通令嘉奖的决定
发文字号 三陕政〔2018〕14号
发布时间 2019-01-08 10:36

三陕政〔2018〕14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宫前乡人民政府予以通令嘉奖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宫前乡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为总体思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自然资源优势,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统筹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培训就业等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有力有效,先后荣获市级“易地搬迁”先进乡镇、市级“脱贫攻坚”先进乡镇等荣誉,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宫前乡人民政府予以嘉奖。

  希望宫前乡人民政府继续发扬成绩,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区各乡镇、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拼搏、勇于担当,扎实苦干,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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