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三门峡市陕州区财经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陕州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陕州区交投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划入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财物统一移交投资集团集中管理。将甘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和三门峡陕州地坑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给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整合只涉及资产划转,维持其“三不变”原则,即隶属关系不变、经营管理不变、人事关系不变。
二、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隶属区政府领导,由区政府授权区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责:公司作为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主体,依法享有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和偿还,以土地和其他资源收益平衡项目投资,承担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功能;利用投资集团规模优势,增强政府对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公益事业、水利工程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的资金投入能力;围绕三门峡陕州区转型发展大局,提出重大基础建设、重大产业发展、重大社会民生方面的投资需求,按PPP等模式运作;对所属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三门峡市陕州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2018年11月6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