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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文〔2014〕10号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宫前乡宫前村、西张村镇人马寨村为陕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批复

陕政文〔 2014 〕 10 号

 

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宫前乡宫前村、西张村镇人马寨村为陕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批复

 

宫前乡人民政府、西张村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宫前乡宫前村申报陕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请示》(宫政〔 2014 〕 9 号)、《关于西张村镇人马寨村申报陕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请示》(西张政〔 2014 〕 11 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宫前村、人马寨村确定为陕县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请你们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此复。

2014 年 3 月 10 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试点   批复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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