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文〔
2015
〕
27
号
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批复
陕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请示》(陕林字〔
2015
〕
29
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意见。并请你局将调整规划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此复。
2015
年
4
月
16
日
陕政文〔
2015
〕
27
号
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批复
陕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请示》(陕林字〔
2015
〕
29
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意见。并请你局将调整规划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此复。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