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文 〔 2015 〕 51 号
陕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陕县第一批专项债券投资项目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陕县产业集聚区供水一期项目和雨污水一期项目已列入省农发行第一批专项债券投资项目,为确保项目申报尽快落地实施,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成立陕县第一批专项债券投资项目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赵 勇(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冯俊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潘新乐(县产业集聚区主任、政府 党组副书记 )
成 员:张海岩(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刘正理(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程明波(县财政局局长)
杜占雄(县住建局局长)
范英锋(县国土局局长)
乔恒军(县环保局局长)
李百军(县水利局局长)
李保方(县工商局局长)
仲占伟(县农发行行长)
贺清平(观音堂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海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明波、刘正理、贺清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5 年 8 月 28 日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8 月 28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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