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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4001-0002-2016-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陕州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3-18
标  题 三陕政文〔2016〕9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阳山路等四条道路命名的批复
发文字号 三陕政文〔2016〕9号
发布时间 2016-05-31 11:34

三陕政文〔2016〕9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阳山路等四条道路命名的批复

三 陕政 文 〔 201 6 〕 9 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 人民政府

关于 同意高阳山路等四条道路命名的批复

 

区民政局 :

你局《关于命名高阳山路等四条道路的请示》(三陕民〔 201 6 〕 4 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道路命名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 高阳山路,该路位于高阳路南,南北走向,北起神泉路,过温塘村,穿陇海铁路涵洞,沿高阳山,经岔里村,南至省道 313 线,长 5000 米,宽 6-13 米。

二、 温汤路,该路位于陇海铁路南侧,东西走向,东起席村沟,经高阳山温泉度假区,西至王莽寨,长 1700 米,宽 7 米。

三、 陕塬路,该路位于陕州第一人民医院东侧,南北走向,北起陕州大道,穿陇海铁路涵洞,经高阳山温泉度假区东侧、地坑院景区、北营村、南至省道 313 线,长 6500 米,宽 7-16.5 米。

四、 九莲山路,该路位于张湾乡内,东西走向,东起张湾乡新桥村,西至西罐村路口,长 6800 米,宽 7-14.5 米。

此复。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3 月 1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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