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卫秀萍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三门峡市陕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2022年4月13日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卫秀萍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三门峡市陕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