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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莎辞去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9-30 11:15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高莎辞去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9月29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及高莎的书面辞呈,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高莎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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