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任免 > 正文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军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6-20 15:57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军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

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620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军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6月20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