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标准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照其符合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核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对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聘用资格或个人其他信息不实、有意作弊或隐瞒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有关要求
1、考察对象须按照考察组通知的具体考察时间,提前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积极配合考察组顺利开展工作。
2、按照考察组要求准备好以下资料:(1)自传(手写,对自己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思想状况、工作学习情况、性格特点、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2)鉴定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根据日常表现情况提供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根据日常表现情况提供并加盖公章);(3)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工作地派出所或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3、考察期间,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同时及时关注“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如因联系不上本人导致无法进行考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