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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陕州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公示 202116

发布日期:2021-09-18 18:43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行阳光化动作、常态化公开。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三陕扶贫组[2017]47号)、《三门峡市陕州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指挥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三陕脱贫指〔2018〕9 号)、《关于调整陕州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陕财预〔2021〕1296号)文件,现将原下达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陕州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652.95万元其中的316.82万元(三陕财预〔2021〕1056号)予以调减后下达到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人民政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告公示。

 

陕州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减表.xlsx

陕州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增表.xlsx

附件:绩效目标表.docx

国家乡村振兴局举报监督电话 : 12317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3839205

邮箱:szqncg666@163.com

陕州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2718991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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