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陕州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级资金993万元
(将原下达陕州区大营镇人民政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3万元【三陕财预(2022)565号】中的350万元予以调减后下达到三门峡市陕州区乡村振兴局,643万元予以调减后下达到三门峡市陕州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2)1179号350万元、三陕财预(2022)1180号643万元,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告公示)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2〕244号)文件及陕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使用单位:陕州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详见附表
附件1:三陕财预(2022)1179号资金调整分配表.xlsx
附件1:三陕财预(2022)1180号资金调整分配表.xlsx
四、监督举报:
国家乡村振兴局举报监督电话 : 12317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3839205
邮箱:szqncg666@163.com
陕州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2718991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