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陕州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905.095409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3〕482号167.394009万元、三陕财预〔2023〕483号737.7014万元)
2、省级资金992万元。
(分配文件:三陕财预〔2023〕481号713.375108万元、三陕财预〔2023〕487号278.624892万元)
3、区级资金77.238271万元(三陕财预〔2023〕488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三财预〔2022〕967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三财预〔2023〕159号)文件及陕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批复文件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使用单位:相关乡镇和区直单位
详见附表
四、监督举报:
国家乡村振兴局举报监督电话 : 12317
陕州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3839205
邮箱:szqncg666@163.com
陕州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8-2718991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