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河道的管理与保护,保障黄河河道的安全有效运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划定陕州区黄河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依据《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结合陕州区黄河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划定黄河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该范围为国家批准的工程占压范围及管护区内的土地。
河道控导、护滩水利工程护坝地范围:临河按自丁坝坝头联线向外三十米划界,背河按自联坝坡脚向外五十米划界;背河自联坝坡脚至山体坡脚线不足五十米者划至山脚。
河道工程交通路两侧坡脚外各三米为护路地。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