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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出台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发布日期:2023-05-16 17:47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近日,陕州区财政局出台了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是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体系下,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重大改革举措。该区印发的“指导目录”分一级目录2项,包括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30项,包括公共安全服务,教育、就业、社会、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服务等;三级目录163项。

  该局要求,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根据单位履职所需确定购买服务事项,以事定费,申请相应财政预算,不得以服务事项已纳入指导性目录作为申请财政预算的依据。已纳入指导性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该指导目录对促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绩效,创新社会治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杨文明 张林琪)

      编辑:崔斌   审核:王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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