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补贴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坚持“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
对在陕州区交售一辆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陕州区换购一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获得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范围: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标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明确: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具有脚踏骑行能力。B.具有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C.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D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KG。E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F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资金补贴、交旧仅限于购买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补贴标准:
对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车辆(含电池)交给活动参与商户并现场换购工信部公布的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予以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车辆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新车价格必须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个人消费者,每辆补贴500元;对交旧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标准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新车价格必须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每辆补贴300元。
交旧折现部分由参与活动商户线下自主进行。
五、申报流程
(一)消费者将名下符合要求的旧车交给参与活动商户,商户确认核准回收车辆信息,包含消费者的信息、旧车信息、电池信息等出具《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
(二)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授权、位置授权。
(三)消费者首页点击“河南焕新”--陕州区电动自行车补贴申请--发起优惠购车资格申请。
(四)参与商户使用专配POS机扫描车辆条形码--扫描优惠券--扫描付款码,消费者享受付款立减。
(五)参与商户后台上传旧车全景照片、《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新车购车全款发票(最终销售价格,含补贴金额)、新车上牌全景照片(由中国人民保险负责保险办理、登记上牌)、新车车辆识别代号照片、新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六、注意事项
上述消费者、参与商家提交的信息资料应真实有效,图片资料应完整、清晰、无修改(务必上传原图);参与商家开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须书写清晰,无修改,加盖公章无缺损(与销售发票商家名称一致);参与商家如未上传新车的相关信息,将无法进行补贴资金结算。
按照参与商户上传信息先后顺序享受补贴,“坚持先到先得原则”。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户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商户拨付之后,由商户及时将相应补贴资金退还。
商务咨询热线:0398-3850820
商家名单:以云闪付APP显示名单为准(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