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陕政办〔2020〕8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陕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陕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18日
陕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提升陕州区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2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时间节点
1.2020年6月底前,对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陕州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0年7月,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及时修订完善陕州区本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陕州区人民政府网建成统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及时规范更新政务公开信息。
3.2022年10月,全面完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4.2023年,持续推进,抓好陕州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的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编制的陕州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府业务指导,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于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所负责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具体责任分工是: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各乡(镇)政府)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8.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各乡(镇)政府)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政府)
11.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陕州分局、各乡(镇)政府)
14.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16.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7.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18.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参照国务院部门和省直部门编制完成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督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区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制定发布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区政府在做好本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的同时,要督促乡(镇)政府认真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逐项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尝试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陕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责任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陕州区人民政府网、陕州区电视台、《今日陕州》等信息发布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定期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部门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重要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四)加强监督评价
坚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进工作。
附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联系人:崔斌 联系电话:3833501
电子邮箱:sxzfw3501@163.com
附 件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工和
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整理本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内容资料,并在陕州区人民政府网申请开设静态页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5月20日前 |
2 | 制定本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在政府网站本单位静态页面中公开,同时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备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5月底 |
3 |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5月底 |
4 | 梳理、编制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并在陕州区政府网本单位页面公开,同时报送区政务公开办备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6月15前 |
5 | 建立完善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6底 |
6 | 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0年6月底 |
7 | 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8 | 制定出台其他领域的标准目录和标准指引实施方案。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2年4月 |
9 | 建立农村和社区公开事项清单,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协同,实现农村和社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2年6月 |
10 | 修定完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2年6月 |
11 | 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12 | 全面完成《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 2022年底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