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甘棠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有甘山林场,曹家窑林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0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提升森林火灾快速处置反应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有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森林消防队伍,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标准,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组建陕州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立足于“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构建思路,全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全面提升我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作战能力,为保护全区生态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建设目标
在区本级(及国有林区)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办)建立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着力打造成“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平战结合、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全域联防、保护本地、辐射周边”的森林防灭火队伍体系,以人员专业化、运行规范化、训练科学化、管理准军事化为目标,加强物资储备和后勤保障力量建设,全面提高我区森林火灾处置能力。
三、组建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整合各方力量,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协防合作。逐步有序建成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相结合的森林消防队伍,全面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突能力和扑救能力。
四、队伍组建架构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区划,我区属Ⅰ级森林火险区,按照国家《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要求,我区应建立50—10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立一支7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人员构成原则上限制为18—45周岁的男性,长期从事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一线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52周岁。
1.区森林消防专业队。设在区自然资源局。整合内部精干力量,组建3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由自然资源局分管森林防火的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全区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及督导巡查、宣传预防、演练培训、火灾统计等工作,同时接受市级统一调配使用。
2.国有甘山林场森林消防专业分队。由国有甘山林场负责组建,队员由林场内部调配,不足的可以面向社会招聘。队长由甘山林场分管森林防火班子成员担任,队员30人。主要负责本场及相邻的西张村镇、张汴乡、店子乡范围内的早期火情处置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接受区本级统一调配使用。
3.曹家窑林场森林消防专业分队。由曹家窑林场负责组建,队长由曹家窑林场负责森林防火班子成员担任,队员10人。主要负责本辖区森林早期火情处置和森林火灾扑救等方面工作,接受区本级统一调配使用。
4.各乡镇(街道办)森林消防队半专业。各乡镇(街道办)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托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基干民兵、公益林护林员等人员组建10—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巡逻扑救队伍,主要负责防火紧要期内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巡查、早期火情处置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和村组火情发现早、距离火点近、地形熟悉的优势,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降低火灾损失。
五、建设内容
按照“简洁、整齐、实用、统一”的原则,参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标准》,依托现有资源,实现森林消防地方专业队伍“六有”,即有人员、有营地、有装备器材、有训练、有考核、有经费保障,基本覆盖全区的森林火灾防控网络。
1.营地建设。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驻地应符合《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办公室、有宿舍、培训室、训练场、食堂、物资储备库及其他必要的附属设施。
2.装备配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应符合《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规定,选配装备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与时俱进、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确保符合专业队伍建设标准。常用装备由区森林消防专业队负责统一采购,按需配发。
3.执勤训练。区森林消防专业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业务训练大纲,明确训练内容、目标要求、考核标准、达标时限。强化安全避险培训,确保扑救安全。建立考核考评机制,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队伍管理。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管辖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人员保持原管理体制、机制、编制不变,如因人事变动需要更新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在防火紧要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紧要期外要按计划进行体能训练和业务学习,落实日常巡护工作。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防火紧要期视火险等级情况不同,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六、职能作用
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有火打火,无火防火”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培训演练、火情早期处置、火灾扑救、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组建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推进我区森林消防队伍组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2.强化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区财政局要加大对森林消防专业队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方面所需费用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对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的人员待遇、物资配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3.加强考核管理,提升实战能力。区自然资源局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日常参战参训、体能技能测试、装备实操能力等情况为主要内容,每年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业务能力开展一次评估考核工作,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队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努力打造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森林消防队伍。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