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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发布日期:2019-10-25 07:31     字体:

  上线嘉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乔娟芳(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右)

  记者:大家都知道,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那么,乔局长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我市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乔娟芳答复:好的。自国家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住建、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市市县两级均于2015年12月15日前即完成了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得到了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及原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在机构设置方面。市本级成立了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具体业务。各县(市、区)也分别了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10月8日,市中心城区开始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出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随着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深入,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特别是我局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效能革命”,于2017年12月25日启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之后,三门峡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大幅优化了办事流程、压缩了办证时间,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一致肯定。

  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于群众来说有什么好处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分散登记时,在农村,当事人就要分别到4个不同的部门办理不同证件:住房要到建设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承包的土地要到农业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栽种的树木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在城市,当事人最少也要办两个证:到建设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统一登记之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大大减轻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

  记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人们很关心原有登记证书是否会作废,应如何理解?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方便群众,提高行政效率,不是对产权关系的调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所以,暂行条例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办理新的不动产证书。

  记者:办理不动产证怎么样收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办理不动产证,登记费住宅每个登记单元是80元,非住宅每个登记单元550元,有多个权利人分别持证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工本费。

  记者:二手房过户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二手房过户属于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转移登记业务,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需提交的资料有:买卖双方包括共有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及土地证)、买卖合同、完税证明(税票或免税证)、权籍调查报告;我市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精简申请资料,目前转移登记业务采取“一窗受理”,已实现交易双方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权利证书及权籍调查报告即可到窗口申请,由过去群众和企业在窗口间“来回跑”,改为申报材料等信息在住建、税务等部门之间实时推送流转, 各部门审理结果及时相互推送、共享使用,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群众办理完业务后,还可以关注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随时查询业务的进度,转移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出证,群众可以持身份证到301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也可以在办理完业务后填写邮寄单,直接免费邮寄到家。如果群众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不能现场办理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听众问题1:我的房子是以前单位分的福利房,房产证办过了,土地证一直没办,现在有人要买我的房子,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可以办理,但须按规定先缴纳土地出让金。现行划拨土地上城镇个人住房上市交易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城镇个人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16]89号)执行。

  听众问题2:因为保管不当,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丢失了,可以补办吗?还需要在三门峡日报刊登遗失申明吗?需要多久可以办好?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可以办理。不需要再在三门峡日报刊登遗失申明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记者: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接下来还有哪些新的举措?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永军答复:三门峡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至今刚好三年,不动产登记工作作为一项新兴的事业,目前还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不动产登记工作者始终坚持一个导向,那就是便民利民,这些年我们推出的“一窗受理”、自助查询机、免费邮寄、上门服务等等一系列举措,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和企业。今年我们还有几项改革目标要实现,一是进一步压缩业务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把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终端布设到企业和银行,尽量让群众少跑路;三是实现房产交易时水、电、气、暖的一并过户,帮助群众节省时间。这几个目标应该说很快就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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