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 2017年第一批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三陕政办〔2017〕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16〕33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三政〔2017〕3号)精神,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对政府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涉及16个部门83项行政职权99处事项要素,其中:取消35项(含部分取消3项);新增20项;调整职权类别2处,变更职权名称11处,变更实施依据24处,变更责任股室5处,合并职权事项2处。现将2017年第一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修改本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