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三陕政办〔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对政府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涉及4个部门11项行政职权24处事项要素,其中:取消5项(含部分取消1项);变更职权名称7处;变更责任股室6处;变更实施依据6处。现将2018年第一批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修改本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