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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24 10:09     字体:

  政策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三政办〔2019〕9号)


  一、制定《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市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逐步改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升。但强基层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市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仍面临基层人才缺乏的短板,已成为保障人民健康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制约。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为县域综合医改指明了方向。2017年10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为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明确了重点任务,绘就了路线图、确立了时间表。

  开展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是深化医改由打基础转向提质量、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综合推进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保证。为指导各县(市)推进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市政府拟出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以医保打包支付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强基层、转模式、建机制、促健康为着力点,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的思路,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县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提升县域服务能力和整体绩效,激发基层运行活力,更好的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县乡融合、乡村一体,管办分开、放管结合,四医联动、协调推进。

  主要目标:到2020年,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到2022年,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重要改革任务?

  答:重点任务包含四个方面,涉及13项具体改革任务。

  (一)重组医疗卫生资源,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是优化整合服务体系,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形成模式集团化、管理一体化、服务连续化新格局。二是完善外部管理体制,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科学合理划分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医共体、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三是规范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负责人或院长负责制,执行医管委决策,自主经营,实行“七统一管理”,保持“七个不变”。四是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促进县域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推行医保打包付费,统筹联动各项改革。一是大力推行医共体内总额预算打包付费,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规范医疗行为。二是积极推进人事薪酬、价格调整、药品供应等改革,加强对医共体绩效考核,提高考核实效性。

  (三)加强人才学科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做强县域医疗中心,带动县域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质量和效率快速提升,精准提升县域服务能力。二是激发基层运行活力,实行激励性分配机制和保障措施,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医疗健康服务。三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完善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行“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措施,落实多渠道补偿政策和养老保障。四是确保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县域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与省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对接,在县域内全面推行集约化服务,实现“乡检査、县诊断”,提升基层能力,方便群众就医。

  (四)深化医防康融合,建立全方位全周期服务模式。坚持预防为主、医防结合,扭转被动、分散、以医疗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建立方便、有效、连续、整合的医防康融合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一是健全健康守门人制度,选好、配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完善筹资与激励机制,丰富服务内涵,强化分类管理,实施精准服务。二是完善医防康协同机制,建立由县级医院和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机构专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指导团队,关口前移,分片包干,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规范双向转诊机制,畅通“绿色”通道,补齐短板,落实常见病、多发病的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病种,与省市三级医院搞好转诊衔接。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

  答:《实施意见》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一是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统一规划、整合共享的原则,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二是厘清了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医共体、医疗机构等权责关系,建立各自责权清单,梳理了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清单。三是按照精简、协同、高效的原则,要求在“七个不变”的前提下,医共体实行“七统一管理”,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四是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融入医共体建设和发展。五是推行医共体内医保总额预算打包付费,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六是整合现有远程医疗资源,加快建立县域信息系统,实现“乡检查、县诊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

  五、《实施意见》对医共体建设提出了哪些时间要求?

  答:为积极稳妥推进医共体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分阶段实施的步骤,具体分为方案制定、试点推进和全面推开三个阶段。2019年3-5月为方案制定阶段,要求我市和作为省级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的卢氏县在五月底前出台医共体建设实施意见或方案。2019年6-12月为试点推进阶段,要求卢氏县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争取率先突破,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为全面推开阶段,要求我市所有县(市)总结试点成果,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

  六、如何确保《实施意见》全面落实?

  答:《实施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导评估、强化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政府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医共体效果评估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共体建设的宣传,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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