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正文

政策解读:《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分流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08:53     字体:

三陕政办〔2021〕4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分流机制的通知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单位,承担了大量110处警任务,处于维护安全稳定第一线、联系服务群众最前沿。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创新优化110接处警工作模式,积极推动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对一线处警工作的赋能支撑,着力为派出所减负增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一线处警民警单打独斗、缺乏支撑等问题仍较突出,制约了派出所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对此,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就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要求和全国公安派出所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在110接处警工作中为派出所减负增效进行专门部署。对此,省厅明确要求:以市、县政府办名义制定出台联动分流机制文件,且至少通过三种联动分流对接方式中的一种完成数据分流对接,作为联动分流工作完成的最低标准。

  二、出台《通知》的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7〕64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8〕64号)

  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联动分流机制的通知》(三政办〔2021〕12号)

  三、出台该《通知》的核心内容

  《通知》主要对处置原则、处置范围进行明确。核心内容如下:

  一、处置原则

  (一)紧急处置原则。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 安全的紧急类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诉求,由110报警服务平台按流 程处置。

  (二)非警务类诉求分流转办原则。110报警服务平台接到 企业和群众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政策规定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意见和 建议等非警务类诉求,实时分流至12345政务热线平台,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确保非警务类诉求集中受理、科学分流、妥 善处置。

  (三)协作联动原则。

  1、区110报警服务平台要主动与12345政务热线平台联动对接。协调将12345政务热线系统接入至110报警服务平台,实现两网融合。110报警服务平台接到非警务类群众诉求时通过一键转接、三方通话、工单流转等方式推送到12345政务热线平台。

  2、110接警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适时派员到12345平台跟班学习,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技能,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议破解工作难题。区12345成员单位与区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二、处置范围

  (一)12345政务热线平台受理范围

  1.对区政府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事项的咨询;

  2.对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我区行政效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4.企业、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各类非紧急非警务类求助和咨询。

  (二)110报警服务平台受理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霧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8.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置的相关报警和诉求。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