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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区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19 15:42     字体: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区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要求。不同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不够紧密,执法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底线领域执法宽松时有存在,乡镇综合执法推进缓慢,甚至个别执法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印发了《陕州区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8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三政办〔2024〕2号)《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通知》(三陕政办〔2024〕3号)等文件。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会商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合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成员组成、会议组织、会议议程和协作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组成。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甘棠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增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会议组织。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沟通,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工作。

  3.《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会议议程。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议程包括学习传达并研究贯彻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措施,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4.《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协作机制。在联席会议的框架下,各成员单位建立协作机制,组建专家库,加强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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