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正文

陕州区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26 17:30     字体:

一、制定背景

20241月,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陕州区农业农村局申报了“陕州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20245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陕州区2024年畜牧业发展资金1644万元,用于实施陕州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为做好我区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8月印发了《陕州区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根据《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农牧发〔2022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内容及目标

对全区奶牛存栏在100—3000头且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奶牛场建设草畜配套、现代智慧牛场、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等通过“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贴。力争到2025年底,全区奶牛存栏量达到4500头以上,年产奶量达到2.5万吨以上,成年母牛年均单产达到9.8吨以上,奶源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实现陕州区乳制品加工零突破,补齐奶业加工短板,本土奶业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补助标准

2024年上级下达陕州区项目财政资金1644万元,主要对草畜配套建设、现代智慧牛场建设、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进行补贴。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补贴比例为60%—80%

(三)补助标准

1.主体遴选。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制定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评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2.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乡(镇、街道)组织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在项目实施中做好全程监督与技术指导,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结束后,由乡(镇、街道)进行初验,区农业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三方机构进行现场验收;三方机构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列支,经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