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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0-12-02 15:22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三办文〔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挂三门峡市陕州区金融工作局牌子。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政府派出机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负责全区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编写《区政府大事记》。

)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区政府系统进行目标考核。

(九)负责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规划;协调联络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促进全区资本市场改革、培育、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配合上级金融监管机构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属地金融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综合科。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会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服务;负责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办公室目标制订及考核工作;负责办公室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机要科(保密办公室)。负责上级文电的收发、运转、归档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政府印鉴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三)秘书科。负责起草区政府综合性文字材料、区长讲话材料;负责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工作例会和区长办公会议会议资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印制以区政府名义向上级的报告、请示等文件;负责起草、审核、制发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承办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承担《区政府大事记》的编撰工作。

(四)区长办公室。负责区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区长、副区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区长日常公文运转和区长交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对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

(六)信息调研科。负责向市政府报送陕州区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区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负责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和决策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

(七)区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承担市政府下达我区责任目标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的确定和目标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统计局等部门做好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体系的调整完善和各乡(镇)政府、区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责任目标的下达、监测、考评工作。

(八)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

(九)职能转变协调科。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交办事项;负责协调、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放管服”改革工作,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金融工作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指导意见、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规划;协调联络市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促进全区资本市场改革、培育、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协调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配合上级金融监管机构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属地金融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十一)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办理乡(镇)政府、区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负责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负责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全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综合情况汇总、有关会议资料的准备等工作。

(十二)人大政协联络科。负责全国和省、市、区人大、政协交由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

(十三)政务热线管理科。负责拟订12345”政务热线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管理12345”政务热线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联系和协调12345”政务热线成员单位;负责组织“12345”政务热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十四)催查催办科。负责传达和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交办事项,做好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的联络工作。

(十五)人事财务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负责干部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及账务审计制度;负责编报机关直属单位经费预算、组织收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政预算的组织实施及财务业务的指导、监督和审计;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金额的计算、审核和收缴。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暂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总经济师1名,高级法律专务1股级领导职数15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4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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