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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5 15:32     字体:

被处罚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222MB1716545X

案件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三陕水罚决字〔2023〕1号

处罚时间:2023年2月7日

处罚结果:处八万元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1月4日对城市绿化用水取水水源进行调查时,发现陕州区城市管理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在陕州区仰韶大道大营镇城村段有4眼水井,陕州区甘棠公园西侧1眼水井违法取用地下水。其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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