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三门峡锦江锦海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2697325701D
案件名称:三门峡锦江锦海矿业有限公司在河道内堆放弃渣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三陕水罚决字〔2023〕第6号
处罚时间:2023年8月8日
处罚结果:处十万零二千八百元罚款
处罚事由:2023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三门峡锦江锦海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兴龙涧涧河河道修建道路和建设管涵式临时桥梁、在兴龙涧河堆放弃渣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