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
区级河长调整的通知
三陕河办〔2023〕44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依据区领导职务变动变动情况,参照《三门峡市陕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三陕办文【2017】11号),现将调整后的区级河长名单通知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区委书记 李军
总 河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何飞
副 总 河长:区委副书记 孔利亚
区政府副区长 张海岩
二、区级河长
全区3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28条设置区级河长13名,具体情况如下:
1、黄河区级河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何飞
协助单位:区黄河河务局
职责范围:黄河干流(陕州区段)
2、青龙涧河、漫涧河区级河长:区委副书记孔利亚
协助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范围:青龙涧河干流(陕州区段)、漫涧河
3、孟家河、好阳河区级河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自力
协助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职责范围:孟家河(陕州区段)、好阳河(陕州区段)
4、韩城河、陈庄河区级河长:区政协主席杨玉秋
协助单位:区政协办公室
职责范围:韩城河(陕州区段)、陈庄河(陕州区段)
5、兴龙涧河、龙潭沟区级河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广庆
协助单位: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职责范围:兴龙涧河、龙潭沟(陕州区段)
6、苍龙涧河区级河长: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丁锐
协助单位:区委办公室
职责范围:苍龙涧河干流(陕州区段)
7、张村沟、火烧阳沟、后河区级河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李刚
协助单位:区政法委办公室
职责范围:张村沟、火烧阳沟(陕州区段)、后河
8、涧河故源、兴隆河、春雷沟区级河长: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樊卫星
协助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职责范围:涧河故源(陕州区段)、兴隆河、春雷沟
9、莲昌河、混春河、芦草河、苇园沟区级河长:区政府副区长张晓丹
协助单位:区卫健委
10、淄阳河、金水河区级河长:区政府副区长张海岩
协助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职责范围:淄阳河(陕州区段)、金水河
11、山口河、吉家河区级河长: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长王宁
协助单位:区宣传部办公室
职责范围:山口河(陕州区段)、吉家河
12、渡洋河、龙泉沟区级河长:区政府副区长、店子乡党委书记赵晓涛
协助单位:店子乡人民政府、宫前乡人民政府
职责范围:渡洋河(陕州区段)、龙泉沟
13、野乔河、大铁沟区级河长:甘山林场党组书记、场长赵鹏
协助单位:甘山林场
职责范围:野乔河、大铁沟(陕州区段)
附件 1:三门峡市陕州区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门峡市陕州区河流河长设置情况表
3:三门峡市陕州区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
4: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年淤地坝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5: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职责
6:陕州区山洪灾害“五级”责任人
附件4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年淤地坝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