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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关于转发做好 2024年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11:40     字体: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10周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切实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和基础设施安全,意义重大。当前,我市即将全面进入主汛期,依据《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河道采砂禁采期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 2024 年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禁采要求。严格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各项工作维护良好采砂管理秩序。在6月15日至8月20日全市统一主汛期河道采砂禁采期间,除防汛应急抢险外,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采砂机具一律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平整砂坑清除弃料,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采砂现场监管统一组织清河行动,对本辖区内所有采砂企业、采砂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各项禁采要求落到实处。对禁采期间不停止采砂、采砂机具未撤出河道管理范围的,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收回河道采砂许可证。

        二、持续严打非法采砂。深入推进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法治化、信息化建设,严打非法采砂,规范合法采砂、整治工程涉砂、推广应用机制砂,从细从实治理,守住防洪和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三门峡市第 1 号总河长令有关要求,结合 2024 年河湖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持续释放对采砂问题严抓严打的强烈信号,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进一步完善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快速查处机制,对私挖滥采河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强化禁采期巡查监管,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等,督促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积极履职尽责,加大巡河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市水利局将组织暗访核查组,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暗访,督促各地把各项禁采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因监管不严、失职渎职导致主汛期禁采管理秩序混乱,非法采砂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提请问责追责。各地主汛期河道采砂管理成效纳入全市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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