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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创业)

发布日期:2020-12-09 10:13     字体: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二、政策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意愿和具备创业条件,进行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三、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最高20万。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不能在任何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也不能缴纳职工五险一金。

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五、申请资料

  1、填写《陕州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2份;

  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种植、养殖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申请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婚姻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以下反担保材料任选其一:1、反担保人身份证及婚姻状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反担保人已婚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不动产证及其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非本人存单及存单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2、资格审核: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对贷款人和担保人资格进行审核;
3、项目调查:调查人员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及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
4、评审公示:依据实地调查结果及贷款人历史贷款情况集体研究评审贷款金额,评审通过后在公众号进行公示;

5、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及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反馈担保中心。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州大道与绣岭路交叉口人力资源市场5号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通过线上平台或电话通知结果

十、咨询电话

0398-383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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