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
二、事项简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服装服饰、手工制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办理材料 :
(1)主体法人营业执照
(2)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花名册
(3)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
(5)贫困家庭劳动力取得就业收入1年以上的工资流水账单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九、咨询查询途径:3834483
十、监督投诉渠道:383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