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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

发布日期:2020-12-09 10:12     字体:

  一、事项名称: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奖补          

  二、事项简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服装服饰、手工制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对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办理材料

  (1)主体法人营业执照

  (2)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花名册

  (3)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

  (5)贫困家庭劳动力取得就业收入1年以上的工资流水账单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八、办理机构及地点: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     

九、咨询查询途径:3834483       

十、监督投诉渠道:383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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