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内容:
1.上级交办并要求解决而长期未解决的;
2.违反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
3.违规降低补偿政策标准,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
4.超过补偿协议约定期限达半年以上,未向被征收人足额支付货币补偿款项的;
5.违反规定确定评估机构,或者违规开展房价评估活动,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
6.曾经上访,至今未解决或息访的;
7.未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裁决意见改正错误行为的;
8.其他房屋征收领域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398—3832846 电子邮箱:sxzjjxjb@126.com
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