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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电价和收费标准及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3 16:54     字体:

公开内容:供电公司向各类用户计收电费时执行的电价标准和依据、交费方式及途径等(见附件3-1)。

公开渠道:95598网站、APP(“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供电营业厅(信息公示栏)、电话(95598热线、本地服务电话、短信提醒)、电费发票。

相关要求:

(1)电价和收费标准、电力收费渠道、电费查询方式发生变化时,在下一结算周期(一个月)前,省营销服务中心统一更新公开信息模板及知识库相关内容,报营销部审核备案。

(2)95598网站、APP(“网上国网”APP、微信公众号)对各类电价和收费标准、电力收费渠道、电费查询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省营销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各平台运维单位完成网站及APP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

(3)各级供电营业厅通过信息公示栏进行信息公开,市县供电公司在省公司下发模板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厅公开信息的印刷及更新工作。

(4)95598热线电话、本地服务电话通过知识库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省营销服务中心统一完成知识库相关内容的上传更新。

(5)短信提醒由省营销服务中心制定统一短信模板并组织市县公司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推送。

(6)电费票据、账单对电价和收费标准变化内容进行告知,省营销服务中心制定统一备注模板并组织市县公司在当月票据备注栏中进行备注。微信图片_20231127101203.jpg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1.jpg代理购电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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