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助对象
脱贫攻坚期间(四类重点对象):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
重点是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分别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佳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农房抗震改造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2.认定程序
脱贫攻坚期间: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
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县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案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3.审批程序
脱贫攻坚期间: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 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批。也就是常说的“三级审批、两级公示”制度。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 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