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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2 19:50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陕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县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1年以上;

()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本人及其父母在陕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陕县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3年以上;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在陕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非本县的户籍证明。

二、申请流程

1、手机登陆“线上三门峡”,点击“便民”模块,进入城市服务“住房保障”模块。

2、进入“承租资格申请”的程序

(1)进入保障对象页面;

(2)选择进入“承租资格申请”申请页面;

(3)仔细阅读相关提示,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须知”;

(4)填写“申请区域”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请所在地”

(5)填写“主申请人信息”;

(6)填写“共同申请人信息”

(7)上传相关资料,必传资料为“一证”:身份证。其他为非必要正件,申请家庭视情况上传:(要求上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结[离]婚证);

(8)确认正式提交前做信息确认,确认后点击确认,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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