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陕州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根据《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确定的评议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6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 剑,男,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任娟娟,女,区人民法院观音堂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曲 鸣,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
张洪涛,男,区人民法院禹王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建海龙,男,区人民法院宜村人民法庭一级法官。
薛喜梅,女,区人民法院张茅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5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卫 芳,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陈姗姗,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刘凤丽,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周 波,男,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高 丽,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如对评议对象在依法履职方面有意见建议的,请于7月30日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反映,电话:0398-3836318,邮箱:szqrdfgw@163.com。
陕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