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三陕民〔2023〕12号)文件规定,为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4年4月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资金发放进行公示,共涉及城市低保救助对象442人,发放救助资金158110元,农村低保救助对象7146人,发放救助资金1689150元。
附件1:陕州区2024年4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xls
附件2:陕州区2024年4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