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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9-01 09:49     字体: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

三、办理流程

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四、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

2、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3、弃婴入院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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