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一、行政执法单位主体信息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执法 区域 | 地址 | 举报投诉电话 | 派出机构情况 |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 | 郭月坤 | 陕州区 | 三门峡市陕州区永乐街东段 | 0398—3833375 | 13个自然资源所 |
二、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一)执法职责
负责土地、矿山、林业等事项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自然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自然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 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 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执法依据
主要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地图管理条例》《河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河南省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湿地保护办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出具批复或打印证书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确认: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奖励:受理-审查-决定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