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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关于2023年8月26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1 10:47     字体:

关于2023826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4721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煤炭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2023826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堂煤业南山煤场1

三门峡市德壹矿产品有限公司投资2650万元建设煤炭仓储物流配送项目,项目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35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储煤仓库、办公用房等。主要工艺为:煤炭购进煤炭破碎筛选配比储存销售配送;主要设备:电子磅、铲车、洒水车、运输车辆、筛煤机、配煤机等。

 

 

 

 

 

一、施工期

1)废气

扬尘防治: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坚决实现八个百分之百目标和三个落实要求,施工场地内的车行道路必须硬化;车行道路上不能有明显的尘土;道路清扫时必须采取洒水措施,施工期设置围挡、易扬尘物料覆盖,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

机械车辆尾气: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应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通过自建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向外环境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自建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用密封罐车拉走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采用设置临时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4)固废

施工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气

有组织废气

废气主要为破碎筛选、配煤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要求(80mg/m3或设备去除效率〉98%,并承诺执行更加严格排放限值: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

无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中物料均在密闭厂内转移,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装卸过程设置雾炮机、地面硬化,定期洒扫,进出大门为自动感应门,门窗处于常闭状态,厂区出口设置高压清洗装置,厂区及车间设置高清视频监控等措施后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淸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装载机、筛煤机、配煤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预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雨水收集池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一般固体废物,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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