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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关于2023年9月12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2 11:25     字体:

关于2023912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中段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邮    编:4721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门峡予营新材料技改资源再利用项目

2023912

洛阳三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南27

三门峡予营新材料技改资源再利用项目位于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南27,该项目投资金额50万元,新增1台液化石油气窑及配套环保设施,设备建于现有工程氧化锆砂筛分车间内技改前后规模不变,生产工艺不变,不增加产能,不新增占地。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在施工期会产生扬尘,为减少施工扬尘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河南省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3]4号)、《三门峡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环攻坚办[2023]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等相关要求,为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施工现场应有环境保护牌,施工前应编制扬尘专项方案提交给施工单位实施。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施工期经采取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到较小程度,并且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影响随之消失,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长远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工程旱厕收集后定期

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主要高噪音施工机械集中在同侧同时运行,并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干扰,确保场界环境的噪声达标,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边敏感点,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在施工时间安排上要合理,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晚上22:00~6:00之间施工作业,以免对附近村民的休息造成严重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充分利用建筑物料,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及排放量。对建筑垃圾应边施工边清除,对于破钢管、包装袋等可以回收的固废集中回收利用,避免占用大面积土地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理废弃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文明作业,项目施工期固废经分类放置、统一收集整理后及时清运处理,只要及时处理,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现有工程厂区内,根据调查项目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随着施工结束,厂区土地的硬化和绿化,对生态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需新增1个废气排放口,筛分磁选工序共用现有工艺氧化锆砂生产线筛分车间袋式除尘器,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化气窑主要大气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淸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源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后,对项目厂界噪声东、西、北、南侧噪声贡献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产生的收尘灰,产生量约为0.023t/a,作为产品出售。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均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设施,不产生危险废物。匣钵重复利用,不产生一般固废。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都得到了相应的处理和处置,处理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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